創新教學暨創意教材獎助

子計畫1-1 完善教學資源、深化實務教學 創新教學暨創意教材獎助徵件

請有興趣的老師於徵件期間內檢具申請表(如附檔),向教學資源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為鼓勵教師於教學現場發現問題及解決問題,並於課程融入創新教學法及開發創意教材,依據本校「創新教學暨創意教材獎助要點」,重點摘錄如下。

  本校「創新教學暨創意教材獎助要點」重點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資格為任職本校滿一年之專任教師(含專案約聘教師)

二、申請獎助之創新教學暨創意教材,其內容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應具創新理念,且涵蓋系所()及學院(中心)之教育目標。

()應為自行製作之教材(非購置市售之產品)

()應包括教學方法之創新、教材教具之研發或輔助教學之創意設計。

()形式可為課程、出版著作、數位教材、多媒體教材或創意教具等。

三、本要點所列之申請獎助,每學年辦理一次為原則,申請者應依次一學期授課課程檢具申請表,於公告期間依時限向教學資源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並於核定後於該授課期程執行,若次一學期授課課程因故無法進行,則需重新提出申請。

四、獎助件數及經費視當學年度預算而定,創新教學每門課程獎助上限為新台幣參萬元開發創意教材每門課程獎助上限為新台幣參萬元。經費來

   源由政府部門計畫或校內經費支應,實際獎助件數將依教育部核定經費適度調整,並依會計室規定辦理核銷。已申請其他單位獎助者,均不得再重複申請本獎助案。

五、獲獎助之教師需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若無法提出成果報告,需繳回已領之全額獎助金。
六、同一教師於同一學年以獎助一案為原則,曾獲本要點獎助之課程,同一教師於獲獎學年起三學年內不得就相同課程及內容重複提出申請

  獲獎助之教師有義務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相關教學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做教學經驗分享。

徵件窗口:教資中心 洪秀芳 專案助理 2172